重考与重修

一、补考或重修工作

       上学期不及格的课程由开课学院决定开设“补考”或“重修”(实践、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)。一般不及格人数较多或学分较重(4学分及以上)的课程可开设“重修”班,在校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综合教务系统(新)进行报名(报名没有成功者不能参加上课和考试)。

       重修需要组织上课并计平时成绩(报名截止后,将由学院安排时间和地点,请随时关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(新)中的“学期理论课表”),一般在周末进行,分数按实际成绩记载。补考没有平时成绩,分数最高记为60分。对于2014级学生,补考见综合教务管理系统(新)中的“补考报名”。 

二、重考工作

       原则上,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(实践、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)均可报重考。

       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。

三、相关说明

       1、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(教务处主页->综合教务系统(新)->考试报名)进行补考或重修、重考的报名工作。

       2、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。因教学计划变更,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,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,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。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,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。 

       3、在校学生一定要经常查看教务处网站相关通知,在要求时间内在网上报名,重考重修考试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考试安排。

发表时间:2018-07-05